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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农业局昌邑市2020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实施方案编制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昌邑市2020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面积3万亩。涉及卜庄镇1.5万亩和石埠经济发展区1.5万亩。项目计划实施内容包含机井配套、排灌沟渠、高效节水、硬化机耕路、配套电力设施等。项目覆盖面积较大,勘察设计任务量大、时间较为紧迫。本项目分为两个标包,预算金额分别为39万元,共计78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 昌邑市2020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实施方案编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材料,以及电子文档等其他需要的材料。 2.需实现目标:昌邑市2020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实施方案编制。 3.各项技术标准: 均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4.本项目须满足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物理特性:详见采购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给予节能、环保产品,在其报价得分及技术得分基础上分别给予4%的加分,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 6.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实施的时间:到验收结束为止。 地点:昌邑市。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按照潍坊市要求批复后,3日历天内提交实施方案。 服务效率:执行采购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验收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三、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11-2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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