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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方案(创建期:2022年—2025年)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我们党将召开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稳住农牧业基本盘、做好“三农三牧”工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对于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牧区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充分发挥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全力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迈出新步伐,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书写内蒙古“三农三牧”发展新篇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2〕1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畜产品供给
      二、强化现代农牧业基础支撑
      三、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四、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
      五、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
      六、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
      七、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和体制机制创新
      八、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三牧”工作的领导。
方案编制要点:
一、发展现状
      简要介绍申请创建县(市、区)的基本情况、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概述乡村发展情况,包括耕地面积、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产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乡村建设情况,包括水电路气讯等公共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以及基本公共服务等;乡村治理情况,包括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
二、创建条件
      简要分析创建县(市、区)在组织领导、发展基础、工作机制、创建积极性、示范带动等方面的基础条件,并重点分析创建优势和短板弱项。其中,创建优势,重点是近年来地方党委政府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措施、集聚要素的有效模式,在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领域取得的突出成效,获得相关荣誉、奖励以及国家级示范创建等情况。短板弱项,重点是对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阶段性目标,分析创建期内本地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短板弱项和制约因素。
三、思路目标
      研究提出示范县创建思路、实现路径和创建目标。其中,创建思路,结合本地区发展优势和短板弱项,简要说明示范创建的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实现路径,提出符合区域特点的乡村振兴组织方式和要素集聚实现形式,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寻求突破,提炼以点带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典型路径模式。创建目标,锚定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中长期目标,对标“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兼顾引领性和可行性,科学设置创建期和主要指标目标值,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实现。
四、创建任务
      在统筹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同时,对照东、中、西部创建的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创建任务、工作措施、实施路径,各有侧重地探索乡村振兴路径模式。任务举措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短板弱项,具有可操作性。
五、重点项目
      依据创建任务,提出创建期内拟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明确建设内容、资金规模和资金来源、实施主体、预期成效等,并按年度细化任务,明确资金筹措方案。定性定量分析建设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六、支持政策
      在符合国家统一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明确加强资源整合和政策集成的具体措施,提出已实施和创建期拟实施的财政、金融、用地、科技、人才等方面政策措施。
七、保障措施
      提出组织领导、机制创新、考核激励、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