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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方案(创建期:2022年—2025年)

    “十四五”期间,新疆将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从保持政策总体稳定、开展动态管理帮扶、抓好产业优化提升、持续稳岗就业、全力补齐短板弱项、抓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实施乡村建设等七个方面开展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疆现行扶贫标准下306.4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南疆四地州(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彻底消除。全疆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纯收入由2012年底的1964元增加到2020年底的10830元,年均增长2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局一级巡视员陈雷介绍,“十四五”期间,新疆将着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稳定扩大就业增收,强化脱贫地区产业后续长期培育,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同时,要扎实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工程,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将继续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遵循乡村建设规律,聚焦巩固提升县、示范引领县、加快发展县不同目标任务,分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下一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坚持把县域作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方案编制要点:
一、发展现状
      简要介绍申请创建县(市、区)的基本情况、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概述乡村发展情况,包括耕地面积、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产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乡村建设情况,包括水电路气讯等公共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以及基本公共服务等;乡村治理情况,包括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
二、创建条件
      简要分析创建县(市、区)在组织领导、发展基础、工作机制、创建积极性、示范带动等方面的基础条件,并重点分析创建优势和短板弱项。其中,创建优势,重点是近年来地方党委政府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措施、集聚要素的有效模式,在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领域取得的突出成效,获得相关荣誉、奖励以及国家级示范创建等情况。短板弱项,重点是对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阶段性目标,分析创建期内本地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短板弱项和制约因素。
三、思路目标
      研究提出示范县创建思路、实现路径和创建目标。其中,创建思路,结合本地区发展优势和短板弱项,简要说明示范创建的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实现路径,提出符合区域特点的乡村振兴组织方式和要素集聚实现形式,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寻求突破,提炼以点带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典型路径模式。创建目标,锚定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中长期目标,对标“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兼顾引领性和可行性,科学设置创建期和主要指标目标值,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实现。
四、创建任务
      在统筹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同时,对照东、中、西部创建的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创建任务、工作措施、实施路径,各有侧重地探索乡村振兴路径模式。任务举措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短板弱项,具有可操作性。
五、重点项目
      依据创建任务,提出创建期内拟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明确建设内容、资金规模和资金来源、实施主体、预期成效等,并按年度细化任务,明确资金筹措方案。定性定量分析建设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六、支持政策
      在符合国家统一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明确加强资源整合和政策集成的具体措施,提出已实施和创建期拟实施的财政、金融、用地、科技、人才等方面政策措施。
七、保障措施
      提出组织领导、机制创新、考核激励、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