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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物业费形成机制,鼓励发展智慧物业服务

时间:2021-01-06 16:18:47   点击:1291
完善物业费形成机制,鼓励发展智慧物业服务
2021年1月5日,住建部、发改委、银保监会等十部委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幼、家政、健康、房屋经纪、快递收发等领域延伸。
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利于收缴率提升和行业集中度提升。《通知》提出,坚持和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推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组织。优化业主委员会人员配置,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授权业主委员会行使一定额度内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支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使用决策权力。对多次催交仍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可根据管理规约规定的相应措施进行催交。我们认为,一方面,有利于物业管理公司收缴率提升,另一方面,物业管理行业更加规范,也有利于行业集中度提升。
扩大物业管理覆盖范围,完善物业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消减物业费提升阻力。《通知》提出,扩大物业管理覆盖范围。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引导居民协商确定老旧小区的管理模式,推动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在管项目周边老旧小区。完善物业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物业服务价格主要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服务价格,可根据服务标准和物价指数等因素动态调整。引导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合同约定物业服务价格调整方式。我们认为,扩大物业管理覆盖范围,将有望拓展物业管理行业管理边界,行业管理范围有望逐步由小区走向城市。另一方面,完善物业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有望推动物业费单价逐步与人工等成本接轨,打开物业费提价空间,消减中长期基础物业毛利率下行压力。
加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能力建设,促进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发展,打开行业二次成长空间。《通知》提出,加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能力建设。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幼、家政、文化、健康、房屋经纪、快递收发等领域延伸,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居住生活需求。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提供定制化产品和个性化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养老、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务,可依规申请相应优惠扶持政策。我们认为,科技赋能有利于提升人均物业管理面积,推动成本端下行。促进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发展,将推动物业管理业务范围向各领域延伸,探索多样化社区增值服务业务,打开行业二次成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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