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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2-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名称:水产种质资源场项目
申报方向: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水产良种类-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能力提升项目-水产种质资源场项目
申报单位:研究院
编制单位:北京智博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申报日期:2021年9月

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能力提升项目-水产种质资源场项目
1.建设要求。根据现代种业发展的要求,突出薄弱环节,突出主要品种,突出优势区域,系统构建分级分类渔业生物种质资源保存体系要求,优先支持基础条件好的水产原良种场,建设完善一批种质资源场。项目完成后,水产原良种基础群体保存能力提高50%以上,优质亲本供应数量增加20%以上,种质保存和选育水平明显提升。
2.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催产和孵化车间、亲本池、苗种培育池等生产设施,配套进排水、电力、道路、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工程,购置常规生物学仪器、水处理系统、养殖设施等。
3.储备条件。项目已列入《“十四五”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重点支持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的品种、冷水性鱼类和通过国家审定的水产新品种。项目建设单位应具备省级(含)以上水产原良种场资质和独立法人资质,已取得水域滩涂养殖证和与申报品种对应的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具有三年以上申报品种的保种工作基础,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有省级以上科研单位或高等院校作为技术依托;项目建设单位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的,须具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并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项目原则上要求固定建筑物在自有土地上集中建设,生产实验用地需自有土地或租期15年以上的租用土地(“三区三州”项目可放宽至10年以上)。其中北京、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大连、安徽、江西、河南、上海、甘肃、云南、陕西、宁波、青岛各限报1个;辽宁、吉林、山东、湖北、湖南、四川、海南、青海、广西、贵州、宁夏、新疆各限报2个;浙江、广东、福建各限报3个;江苏限报4个;有关直属单位报2个。其他种类种质资源场项目,根据渔业资源分布状况和产业发展趋势确定。对保种群规模小、生物学特性相似或对环境条件等要求趋于一致的保种项目,鼓励各地进行统筹规划合并建设。
4.中央投资规模。地方项目中央投资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0%、80%和90%,且中央投资最多不超过1000万元。部直属单位项目全部为中央投资。
水产种质资源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
第一章  总 论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
1.1.2建设性质
1.1.3项目建设单位
1.1.4项目负责人
1.1.5建设地点
1.2项目经营模式
1.3项目建设内容
1.4项目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1.4.1投资估算
1.4.2资金筹措
1.5项目效益分析
1.6编制依据及范围
1.6.1编制依据
1.6.2编制范围
1.7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8结论及建议
第二章  项目建设背景、必要性及可行性
2.1项目背景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第三章  项目建设目标与布局
3.1项目建设目标
3.2项目建设的功能定位
3.3项目建设原则
3.4建设布局
3.5基地技术应用原则
第四章  项目区建设条件及场址选择
4.1市概况
4.2项目选址原则
第五章  市场分析
5.1市场分析
5.2项目产品市场分析
第六章  项目建设方案
6.1项目建设规模
6.2生产技术方案及工艺流程
6.3建设内容
第七章 环境影响分析
7.1环境影响
7.2环境效益综合评价
第八章  节能节水措施
8.1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
8.2能耗状况和能耗指标分析
8.3节能措施
8.4节水措施
8.5节能管理
第九章  项目组织与运行机制
9.1项目组织管理
9.2项目建设的具体管理形式
9.3经营管理措施
9.4项目实施安排
9.5施工建设项目招投标
第十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10.1投资估算
10.2资金筹措
第十一章  财务效益与风险分析
11.1财务评价的依据和原则
11.2财务评价基础数据与参数选取
11.2.1税费
11.2.2项目计算期
11.2.3生产负荷
11.2.4财务基准收益率
11.2.5折旧与摊销
11.3成本费用、营业收入及税金估算
11.3.1成本费用估算
11.3.2营业收入估算
11.4财务效益分析
11.5盈亏平衡分析
11.6敏感性分析
11.7财务效益分析结论
第十二章  社会效益分析
12.1社会效益
12.2环境效益
12.3人文效益
第十三章  风险分析及规避
第十四章  结论与建议
14.1结论
14.2建议
编制单位:北京智博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