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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方案(创建期:2022年—2025年)

      2021年12月,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黑龙江省乡村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对黑龙江省乡村产业发展的基本原则、发展目标等作重点部署。
    《规划》强调我省乡村产业发展的四项基本原则。市场决定、突出特色,突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坚持发展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乡村产业;县域统筹、深度融合,引导资源要素向县城及中心镇(乡)集聚,促进城乡、区域、产业间的协调发展,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全新动能;以农为本、利益共享,开发农业农村资源,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培育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生态优先、创新驱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业,建立健全联动创新机制,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乡村产业提档升级。
    《规划》明确我省乡村产业发展的目标。到2025年,垦区和有条件的市县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产业振兴。全省乡村产业发展取得实质性成效,产业质效明显提升,产业结构更加优化,融合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农民增收渠道持续拓宽,内生发展动力持续增强。
      压舱石地位持续巩固,全省粮食综合产能达到1600亿斤以上。现代畜牧业稳步发展,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之比力争达到40%。农产品加工业实现突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以上,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2150家。乡村特色产业深度拓展,培育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3个,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发展到100个。乡村休闲旅游快速兴起,全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人次超过3000万,经营收入达到65亿元。乡村新型服务业繁荣发展,全省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达到250亿元。农村创新创业更加活跃,全省农返乡入乡创新创业人员超过149.5万人。
    《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5年,也是我省乡村产业能否实现转型升级、弯道超车的关键5年。面临着有力的发展机遇,黑龙江省需要发掘特色资源、延伸加工链条、拓展休闲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培育经营主体、推进创业创新、加强扶持力度,多方面多角度推动乡村产业发展。
方案编制要点:
一、发展现状
      简要介绍申请创建县(市、区)的基本情况、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概述乡村发展情况,包括耕地面积、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产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乡村建设情况,包括水电路气讯等公共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以及基本公共服务等;乡村治理情况,包括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
二、创建条件
      简要分析创建县(市、区)在组织领导、发展基础、工作机制、创建积极性、示范带动等方面的基础条件,并重点分析创建优势和短板弱项。其中,创建优势,重点是近年来地方党委政府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措施、集聚要素的有效模式,在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领域取得的突出成效,获得相关荣誉、奖励以及国家级示范创建等情况。短板弱项,重点是对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阶段性目标,分析创建期内本地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短板弱项和制约因素。
三、思路目标
      研究提出示范县创建思路、实现路径和创建目标。其中,创建思路,结合本地区发展优势和短板弱项,简要说明示范创建的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实现路径,提出符合区域特点的乡村振兴组织方式和要素集聚实现形式,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寻求突破,提炼以点带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典型路径模式。创建目标,锚定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中长期目标,对标“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兼顾引领性和可行性,科学设置创建期和主要指标目标值,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实现。
四、创建任务
      在统筹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同时,对照东、中、西部创建的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创建任务、工作措施、实施路径,各有侧重地探索乡村振兴路径模式。任务举措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短板弱项,具有可操作性。
五、重点项目
      依据创建任务,提出创建期内拟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明确建设内容、资金规模和资金来源、实施主体、预期成效等,并按年度细化任务,明确资金筹措方案。定性定量分析建设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六、支持政策
      在符合国家统一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明确加强资源整合和政策集成的具体措施,提出已实施和创建期拟实施的财政、金融、用地、科技、人才等方面政策措施。
七、保障措施
      提出组织领导、机制创新、考核激励、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