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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方案(创建期:2022年—2025年)

      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了《重庆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按照《规划》,“十四五”期间重庆将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和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推动脱贫地区全面进入乡村振兴发展轨道,并与全市其他地区共同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城乡融合发展,迈向农业农村现代化。
      在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方面,《规划》提出,将持续健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体系,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依规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或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推进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脱贫人口饮水安全监测机制等机制。
      在健全重点对象监测和帮扶机制方面,《规划》提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实施常态化监测、动态化管理,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对以上人群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数据信息共享工程,进一步强化市级有关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共用,共同开展部门筛查预警和监测帮扶。
    《规划》提出,将完善特色优势产业体系,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健全产业利益联结机制,以脱贫区县为单位统筹规划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推动脱贫地区系统发展差异化、特色化产业,支持脱贫地区积极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为增强脱贫稳定性,《规划》提出,将对脱贫人口、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等重点人群就业状态实施分类动态监测,加快构建“政府主导+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的脱贫人口培训体系,拓宽脱贫群众就业渠道,稳定脱贫群众外出转移就业规模,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安排脱贫人口从事相关工作。
      此外,“十四五”期间重庆将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夯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和对口帮扶合作机制。
方案编制要点:
一、发展现状
      简要介绍申请创建县(市、区)的基本情况、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概述乡村发展情况,包括耕地面积、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产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乡村建设情况,包括水电路气讯等公共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以及基本公共服务等;乡村治理情况,包括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
二、创建条件
      简要分析创建县(市、区)在组织领导、发展基础、工作机制、创建积极性、示范带动等方面的基础条件,并重点分析创建优势和短板弱项。其中,创建优势,重点是近年来地方党委政府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措施、集聚要素的有效模式,在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领域取得的突出成效,获得相关荣誉、奖励以及国家级示范创建等情况。短板弱项,重点是对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阶段性目标,分析创建期内本地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短板弱项和制约因素。
三、思路目标
      研究提出示范县创建思路、实现路径和创建目标。其中,创建思路,结合本地区发展优势和短板弱项,简要说明示范创建的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实现路径,提出符合区域特点的乡村振兴组织方式和要素集聚实现形式,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寻求突破,提炼以点带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典型路径模式。创建目标,锚定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中长期目标,对标“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兼顾引领性和可行性,科学设置创建期和主要指标目标值,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实现。
四、创建任务
      在统筹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同时,对照东、中、西部创建的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创建任务、工作措施、实施路径,各有侧重地探索乡村振兴路径模式。任务举措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短板弱项,具有可操作性。
五、重点项目
      依据创建任务,提出创建期内拟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明确建设内容、资金规模和资金来源、实施主体、预期成效等,并按年度细化任务,明确资金筹措方案。定性定量分析建设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六、支持政策
      在符合国家统一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明确加强资源整合和政策集成的具体措施,提出已实施和创建期拟实施的财政、金融、用地、科技、人才等方面政策措施。
七、保障措施
      提出组织领导、机制创新、考核激励、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