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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教育领域中央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的预通知

时间:2024-01-02 16:55:47   点击:4160
根据国家发改委社会司编报2024年教育领域中央投资计划建议方案预通知要求,请你们对照国家支持范围、项目要求等抓紧做好申报有关工作。
一、支持内容
1、基础教育。支持普通高中建设项目、中学实验仪器设备购置。
2、职业教育。继续支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
3、高等教育。继续支持优质医学和优质师范院校,新增支持高校学生宿舍、“双一流”高校新校区建设(含地方“双一流”高校)、高校重大科研项目(含地方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等项目。
二、项目要求
1、普通高中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科创楼、学生宿舍、食堂、体育场等各类教学生活设施,只支持新建项目,不支持改扩建项目。优先考虑县城高中,以及人口流入地、学位缺口大的县(区)高中。项目名称为:**高中**(教学楼)项目。项目名称需有“高中”或“高级中学”字样,完全中学项目需有“高中部分”字样,明确是普通高中项目。建设方式为土建。中央预算内补助暂按项目总投资的50%、70%、80%(东、中、西部)申请,仅老区、苏区县的县级项目可享受中部、西部政策,其他项目统一按东部标准申请补助。单个学校支持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2、中学实验仪器设备购置主要支持初中、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需要在同级发展改革部门立项审批。项目名称为:**中学实验仪器设备改造提升项目。建设方式为设备购置。采取定额补助,每个学校支持不超过500万元。总投资不足500万元的按实际投资额补助。
3、教育强国项目,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优质医学和优质师范项目院校必须纳入“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储备院校清单。只支持实训楼(基地)、教学楼、科研楼项目。暂按项目总投资50%申请,单个学校限额按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执行。
4、高校学生宿舍支持普通本科院校学生宿舍项目,不支持职业院校学生宿舍项目,支持新建,不支持改扩建。项目需要在同级发展改革部门立项审批,不支持核准、备案项目。项目名称为:**高校**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建设方式为土建。不能用校区建设的大可研报告批复申报其中学生宿舍项目,可以采取对大校区建设中的学生宿舍项目单独批复初设的方式申报。中央预算内补助暂按项目总投资的50%申请,单个学校支持额度不超过1亿元。
5、高校重大科研项目,主要包括:学科大楼、科研楼、创新中心、研究中心、实验楼、公共实验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重大科研设备购置。优先支持“双一流”高校和学科,统筹考虑有实力的地方院校。项目名称:**高校**科研楼(实验楼等)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暂按项目总投资的50%申请,单个学校支持额度由国家发改委另行测算。
三、支持标准
1、教育强国储备院校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优质医学和优质师范院校等原有项目的支持额度上限,严格按照“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不得突破。东、中、西部补助标准按照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另行通知。
2、高校学生宿舍、“双一流”高校新校区建设(含地方“双一流”高校)、高校重大科研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补助标准、额度按照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另行通知。
3、列入教育强国储备清单的院校除申报教育强国项目外,可同时申报学生公寓、重大科研项目。其他本科高校可同时申报学生公寓、重大科研项目。同一个项目只能选择一个投向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