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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棚户区改造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方案

      继土地储备、收费公路和轨道交通专项债券之后,地方政府将被允许试点发行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为投资万亿级的棚户区改造筹资。
      4月3日,财政部和住建部发布《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为了规范地方对棚户区改造筹资行为,允许地方今年在棚户区改造领域开展发行专项债券试点,这既可以发挥政府规范适度举债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同时借此给地方融资“开前门”,也可以减少地方政府违规融资冲动,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延续了此前土地储备、收费公路和轨道交通专项债券特性,通过探索专项债券与项目资产、收益一一对应,有利于投资者准确判断债券投资风险。而且行业主管部门的把关,也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专项债券的管理。
      所谓棚户区改造,是指纳入国家棚户区改造计划,依法实施棚户区征收拆迁、居民补偿安置以及相应的腾空土地开发利用等的系统性工程,包括城镇棚户区(含城中村、城市危房)、国有工矿(含煤矿)棚户区、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和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改造项目等。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报道,2019年,全国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316万套,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投资1.2万亿元。
      在这庞大投资中,地方政府通过发行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来筹资将成为来源之一。
    《办法》明确,棚改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一个品种,是指遵循自愿原则、纳入试点的地方政府为推进棚户区改造发行,以项目对应并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专项收入偿还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专项收入主要指棚改项目配套商业设施销售、租赁收入等。
    办法》要求,试点发行棚改专项债券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当有稳定的预期偿债资金来源,对应的纳入政府性基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专项收入应当能够保障偿还债券本金和利息,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
      棚改专项债券总额度由财政部在专项债券限额内测算确定,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15万亿元,比去年增加8000亿元。
      地方发行棚改专项债券应当披露项目概况、项目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第三方评估信息、专项债券规模和期限、分年投资计划、本金利息偿还安排等信息。项目实施过程中,棚改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披露项目进度、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
除了上述棚改专项债的信息公开透明来接受社会监督外,财政部门会加强对本地区棚改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偿还的管理和监督,而地方各级棚改主管部门也会加强对使用棚改专项债券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

      未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还将进一步丰富。财政部近期公开表示,鼓励地方按照相关要求,创新和丰富债券品种,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优先在重大区域发展以及乡村振兴、生态环保、保障性住房、公立医院、公立高校、交通、水利、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探索试点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债券。


 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方案
【主要目的】1、健全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2、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保障重点领域合理融资需求。
【关 键 词】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方案,政府专项债
【交付方式】 特快专递、E-mail
【交付时间】5-7个工作日
【报告格式】Word格式;PDF格式
【报告价格】 此报告为委托项目报告,具体价格根据具体的要求协商,欢迎来电咨询。
【订购热线】18211102808  同V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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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北京智博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方案大纲
一、债券基本信息
      为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进程,不断完善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的实施,对支持城市定位与发展目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改善居住环境,提高人民生产生活水平,改善居住区居民基础设施条件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政部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财预[2017]8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01号)、《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建设牵头(主管)单位,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申请将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列入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发行计划。
      本次申请发行的专项债券,是以拟建棚户区改造工程对应并纳入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照依法依规适度举债,保障重点领域合理融资需要的原则,根据棚户区改造融资需求,经过对项目预期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方案进行认真测算和审核后,确定以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方式筹措建设资金82000万元,促进项目建设顺利完成。
      项目融资期限15年,利率4%,每半年偿还一次利息,期末偿还本金。
二、城市概况及住房现状
    (二)城市性质、人口规模及社会经济
      2、人口规模
      2019年末全区常住人口2539.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609.4万人,乡村人口930.2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3.4%,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男性人口1308.3万人,女性人口1231.2万人。全年出生人口20.9万人,出生率为8.23‰;死亡人口14.4万人,死亡率为5.6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57‰。
      3、社会经济
      初步核算,2019年全区生产总值完成17212.5亿元,按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修订数据后的同口径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5.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863.2亿元,增长2.4%;第二产业增加值6818.9亿元,增长5.7%;第三产业增加值8530.5亿元,增长5.4%。三次产业比例为10.8:39.6:49.6。第一、二、三产业对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5.5%、43.9%和50.6%。人均生产总值达到67852元,比上年增长5.0%。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59.7亿元,比上年增长10.9%;其中,税收收入1539.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74.8%,增长10.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97.9亿元,比上年增长5.5%。
十、信息披露计划及主管部门责任
    (一)信息披露计划
      按照《财政部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财预〔2017〕89号)、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 试行) 》的通知( 财预[2018]209号)规定,分类发行专项债券的地方政府应当及时披露专项债券及其项目信息。财政部门应当在门户网站等及时披露专项债券对应的项目概况、项目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专项债券规模和期限、发行计划安排、还本付息等信息。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应当及时披露项目进度、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
    (二)主管部门职责
      根据《财政部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财预[2017]89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等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负责自治区政府的债券额度管理和预算管理,组织做好债券发行、还本付息等工作,按照专项债券风险防控要求审核项目资金需求。同时会同交通、发展改革等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本地区各项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组织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库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的衔接,配合做好本地区各类专项债券的各项发行准备工作,规范使用专项债券资金,组织有关单位及时足额缴纳专项之前融资项目的收入,并对专项债券对应项目形成的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
      本项目主管部门是住建局。
      主管部门负责按照项目工作要求并根据项目建设任务、成本等因素,建立本地区政府专项债务的项目库,做好入库项目的规划期限、投资计划、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预期收入等测算,做好试点发行专项债券年度项目库与政府债务管理系统的衔接,配合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控,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保障项目建设进度,如期实现专项收入,确保还本付息资金及时足额上缴财政部门等后续工作。
      将项目专项债券对应的用于偿还专项债券的专项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确保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安全。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属于国家扶持支持项目,对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项目收益和融资平衡结构产生影响的各项风险均处于较低水平,发生风险的可能性较小,不会对项目的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结构造成重大影响。
十一、编制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5号);
    《财政部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财预〔2017〕89号);
    《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 试行) 》的通知( 财预[2018]209号);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

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方案编制要点
一、债券基本信息
二、城市概况及住房现状
(一)城市概况
(二)城市性质、人口规模及社会经济
1、城市性质
2、人口规模
3、社会经济
(三)自然条件
(四)交通运输
(五)城市居民居住现状及存在问题
(六)城市总体规划及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三)项目建设内容
四、项目实施主体
(一)项目实施主体
(二)项目建设运营主体
五、项目投资规模、计划及资金方案
(一)项目建设投资方案
(二)资金筹措方案及项目进度
(三)项目资金管理方案
六、项目运营及预期收益估算
(一)基准收益率
(二)工程实施进度及投资分年使用计划
(三)成本预测
(四)流动资金
(五)营业收入估算
(六)利润与利润分配
(七)项目的盈利能力
(八)经济评价结论
七、项目融资与收益平衡财务评估
(一)融资成本预测
(二)项目收益预测
(三)项目资金平衡评估
八、项目风险评估、控制措施及敏感性分析
(一)建设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二)影响项目收益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三)影响融资平衡结果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四)敏感性分析
九、对专项债券投资者保护措施
十、信息披露计划及主管部门责任
(一)信息披露计划
(二)主管部门职责

十一、编制文件依据


关联报告:
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报告
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议书
棚户区改造项目商业计划书
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棚户区改造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棚户区改造行业市场研究报告
棚户区改造项目PPP可行性研究报告
棚户区改造项目PPP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棚户区改造项目PPP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
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筹措和融资平衡方案
服务流程 :
1.客户问询,双方初步沟通了解项目和服务概况;
2.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协议,约定主要撰写内容、保密注意事项、企业相关材料的提供方法、服务金额等;
3.由项目方支付预付款(50%),本公司成立项目团队正式工作;
4.项目团队交初稿,项目方可提出补充修改意见;
5.项目方付清余款,项目团队向项目方交付报告电子版;
另:提供甲级、乙级工程资信资质